法制網訊 記者席鋒宇 在分組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檢查旅游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時,方新委員建議, 旅游區的標識、標牌,尤其是外文標識應該規範。
  方新說,一些旅游區的標識、標牌都有英文標識,但這些標識很不規範,甚至錯誤百出。有的英文標識是漢語拼音,有的是拼寫錯誤,還有的是不按英語習慣說法,是按中國話說的。她建議,國家旅游局出一個範本,規範英語標識。  (原標題:規範旅游區內標牌外文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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